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现任的媳妇离过婚她前夫曾借钱放贷款,后还不上了,法院判的是当时处在正常婚姻当中理应帮着丈夫还款,后来我媳妇把房子汽车都卖了还了很大一部分但目前还有少量余款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还用还么?而且她的前夫不应该偿还大部分么毕竟错在他而不是她,最后我只想问问律师大人就是我现在这个媳妇离过婚后又和我结的婚,是不是她和他前夫所有的经济纠纷都与我没有关系呢?我的事情介绍完了有劳律师大人了!
23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前夫是否需要偿还剩余款项?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在离婚时未能及时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要求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因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该债务。 我的媳妇是否有义务继续偿还这笔欠款?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因家庭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借款人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此时债权人有权向您的妻子追讨剩余的款项。 与前夫之间的经济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您认为前夫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具体来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并请求前夫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 您的问题与您现在的媳妇无关吗? 虽然您与前妻已经离婚,但是涉及到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无论您与前妻的关系如何,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同时,如果前夫的债务确实属于您与前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那么您也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资产。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这些法律问题,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