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户主甲方签了二手房交易合同甲方的购房发票为夫妻共有。甲方和中介没说明合同上只签了丈夫名字。而首付款转给给甲方妻子的卡。现在甲方以妻子不同意卖毁约。房产证还没下还没过户。我怎办。谢谢 2017.6月份 18万 总房价61万
19天前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且该房屋是其与配偶共同所有的,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即使另一方(即配偶)未签字同意出售。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对方的妻子不同意出售,也不能视为合同无效或解除。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一方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此外,即使对方的妻子不同意出售,也无法阻止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并签订了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如果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作为代理人,以帮助您更好地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