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以前拆迁房子是当的是钉子户,合同和别人的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房子好了以后领钥匙时只需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就可以了,但是在领钥匙时,他们说设计师在设计阳台时出现错误,后来就多增加了一个15平方米的阳台,但我们当初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89平方米,在领钥匙的时候只需一次性交情8000多的物业费就可以了,但是领钥匙的时候人家不同意,说必须要把这个后来加的15平方米的阳台钱要交了,完全不符合合同上所写,还扬言说,如果我们打官司,就毁掉我们的合同,让我们没有房子,我就想问一下大家,这算不算威胁,毁约啊,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14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可能包含了一些不明确或潜在的风险。如果合同存在歧义或者开发商有欺诈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谈判解决。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并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调解组织提出投诉,由第三方介入调解。 诉讼解决。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之前,建议先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 最后,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