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妹妹是精神残疾人,已婚嫁到邻县十八年,但男方一直不愿意把户口迁移过去,所以她所生活的当地政府没有给予她任何生活补助,请问,我老公能不能为其在户口所在地代理申请低保和生活补助
2025-04-26 15: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丈夫的妹妹如果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有权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享受相应的待遇。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您可以先与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提供您的家庭成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以证明您的家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您可以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结果。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与当地的民政局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