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在家门口企业上班20多年,工作是烧锅炉,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现在已经60岁了,去年年底要求老板换工种或加个副手帮忙但老板不肯,今年就没去上班了。像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企业老板赔偿吗。
2025-06-06 03:45在您的情况下,您岳父有权要求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金,即当劳动者因为公司原因离职时,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赔偿。此外,如果公司的行为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换工种或加个副手帮忙”并没有明确表明这是劳动者离职的原因。因此,仅凭这一点,我们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为您提供最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