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车抵押贷款15000块钱,对方扣除手续费6400块钱,开始说的是压手续,可现在对方说车管所做不了备注,说做不了了,我说不做了,拿了你多少钱还你多少,可对方不同意,让我给他16000快钱,现在车也不给了,合同上没有出借人的名字和出借人的地址,电话也没有,请问律师这个合同合法吗?谢谢!急!
2025-07-24 18: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合同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首先,关于抵押贷款的利息计算,通常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不应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如年利率不超过36%)。其次,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扣取的费用应该被归入借款本金而非手续费。再次,如果合同中未包含借款人姓名或地址等必要信息,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如银行、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剩余款项。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