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家房子拆迁,旁边还有自留地0.9亩,这些自留地当时是水果树,果树赔偿款已经给我们了,土地补偿款还没给我们,土地也没有协议书,村干部现在把我们0.9亩土地盖房子了,请问律师村干部没有和我们签土地协议书就盖了房子,我们可以不让他们盖吗?土地不让干部拿去行吗?
2024-09-04 20:3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因此,村委会有权使用该土地进行建设。不过,如果您的房屋建设需要占用村里的公共设施或影响到其他村民的利益,那么村委会可能会考虑与您协商后采取一些措施。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步骤。 与村委会进行沟通。首先,您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同时,也可以表达出自己的担忧和不满,希望他们能够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提交申请。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合法的使用权,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确认其对土地的所有权。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需要时能作为支持自己的依据。同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当注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