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派遣到境外劳务,当时说的工期为两个月,结果做了8个半月,期间公司的口头协议为安装费为30元一平米,管理费为8500一个月。生活费交通费以及护照签证延期费均由公司承担。回国后公司不但不承认管理费 还把材料的损失以及部分缅工的工资算在我的安装费里面。并且当时还拒不支付我国内的工资。年后让我领取国内的工资,但是要在领款单上签字,上面有一条是关于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备注了明细。一个月基本工资2300以及调试费用。没有写境外劳务的钱。领款后与公司再无任何经济关系.因为贷款逼的急。所以我就签字画押了。那么请问还能不能要到这笔管理费。因为国外每个月才不到3000的月薪。
2024-09-04 19: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境外劳务期间的工作情况和待遇存在争议。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相关款项时存在不当行为或不合理要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建议您保留所有的书面合同、电子邮件等证据,以便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相关的约定。 其次,如果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已经签署领款单,并且对方拒绝支付管理费或其他应得款项,可以尝试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诉讼解决方式。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