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离职后找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不到一个月不给工资,但是在此之前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我们也没有签合同,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2025-10-21 21:29在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中,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前未告知您任何关于不支付工资的条款,则该行为构成了对您的欺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资以及加班费。 如果您已经向公司提出过离职申请并得到批准,那么公司应该在收到您的辞职通知后的30天内支付您剩余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尝试与公司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问题的愿望。 投诉或举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因地区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强烈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的维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