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要修路,政府需要征收土地。我(我是农民也是户主,农业户口土地证都是在我的名下)家被征收两块田以及几块地,政府打钱的时候却没经过我直接打了三分一给我大伯(教师非农业)。请问这是合法合理的吗?
2025-03-05 13:5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征用集体土地时,应当依法给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补偿,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您的土地已经被征用,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关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即按照农村居民家庭人口数量和耕地面积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并且要充分考虑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实际利益。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