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外地,在本市买房后,房子在女方名下,户口本上女方是户主,离婚后,南方户口怎么迁出?
2025-03-05 14:45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其所有。因此,在您们离婚时,如果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并且女方为户主,那么该房产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如果您和女方已经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按照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将您的户口从原籍迁至现居住地。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后房产仍属女方所有,但如涉及到继承、赠与等特殊情况,则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处理。例如,对于涉及遗产继承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需要遵循我国的遗产分配原则和遗嘱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