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5年已办理,规划批准了800平米,当时实际只建设了600平米院子并且缴了相应的土地费给村里(因场地高压线等因素妨碍,院子未能做满800平米),并且《土地证》因经济困难一直没办理下来,剩余的200平米是否受法律保护?被其他人征用?
2025-03-05 15:1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虽然未全部使用该土地,但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即使剩余的土地面积不足800平方米,也不能否认其合法性。 此外,关于被他人征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补偿或者主张自己的权益,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是个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提起诉讼。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剩余土地的使用权,并请求赔偿。 与征用人协商。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你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