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房产证上只有父母名字)拆迁后获得两套安置房(两套房产证上均加上我和我老婆名字,变成有4个人的名字)!因债务问题已卖掉一套,现在想离婚,剩余一套房由几人分割!
2024-07-16 23:51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这套房子是通过拆迁补偿所得,并且是在夫妻二人结婚之后购买或建造的,那么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分割这套房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您和妻子是否还有其他共同财产? 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如果有,则这些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您和妻子是否有协议约定如何分割这套房产? 在分割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家庭律师,以便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和可能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以达成一个对双方都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