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2018年6月28号,骨折脚趾头,工作的时候,13号上班的,没有交。医疗费用。
2025-10-05 17:02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你在2018年6月28日受伤并被诊断为骨折脚趾头,那么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如果你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待伤情鉴定结果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请注意,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建议你在维权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