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是未成年少年因为被朋友叫出去帮忙打架,结果他仍有把对方用刀捅死了,现在已经被依法逮捕了,我儿子的罪名是寻畔滋事,我想问的是因为我是贫困低保户,无力赔偿受害者,我可不可以起诉他朋友家?受害者的赔偿由他朋友家里承担?毕竟我孩子是被他朋友叫出去的,他朋友杀的人,谢谢!!
2024-10-16 12:48非常抱歉听到您儿子所遭遇的情况。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在没有得到适当监护或指导的情况下参与犯罪行为,并且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们可能被视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主体。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孩子的行为与他的年龄和认知能力不符,则可以考虑提出量刑建议。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帮助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赔偿问题,通常情况下,由于未成年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是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承担责任的。这意味着即使您作为其法定监护人,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请确保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