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个工厂上班,签了自愿不买社保的协议,六月二十三离职,七月二号进入另一公司被告知在之前公司的社保没有退,去去社保局查了才知道之前的公司在七月一号给我投了社保,现在害得我不能在现在的公司,我可以控告之前的公司或者要求之前的公司赔偿吗?
2024-11-12 04:05关于您所遇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控告前雇主。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其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或拖延。 要求补偿。如果您的情况确实是因为前雇主的疏忽导致无法继续在现公司工作,您可以向前雇主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失业期间造成的损失等。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或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应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