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子。做了20天的销售,试用期7天,没签合同。今天我想不干了。他们说得提前15天申请,直接走的话没工资。若我到劳动局告他们,公司会给我工资吗?急急急,谢谢
2024-11-26 01:4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试用期内工作了20天,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您想解除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办理离职手续。 关于是否能得到工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公司不得要求员工在未得到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此,如果公司在您提出辞职后拒绝支付您任何工资,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请假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获得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