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帮朋友担保了四万,当时一个借款人,两个担保人,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其中一个担保人在服刑,借款人把另一个担保人告上法庭,请问这个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要还款,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能分期还款吗?
2024-12-01 20:39你好!首先,你需要了解的是,如果你作为担保人,并且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或者未明确表明你愿意按照何种方式偿还债务,那么你应该被视为无条件的连带保证人。这意味着无论借款人的实际能力如何,你也需要负责偿还全部或部分款项。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即是否可以分期还款,这取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会规定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以及逾期还款后的违约金和利息等。如果你认为自己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你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每月应还金额或者制定更为合理的还款计划。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你直接联系你的债权人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