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一下,我咨询一个问题,我今年7月4号退休,单位告诉我要24_5号领我去办理,因为要退休了,所以我不打算继续在单位干了,单位叫我打辞职报告,当时我还奇怪,都要退休了怎么还打辞职,我也没多想就写了,现在的问题是去办理退休时工作人员说最后一个月的保险在哪交的就哪里给办退休,但是单位管退休的说我已经辞职了单位不管,如果想让单位领去办理要和单位协商,暗示我给单位点好处,(这个您明白的)我想问单位让我写辞职对吗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13 10:25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信任与提问。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工作或离职。如果您决定离职,您可以按照公司要求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并且在离职前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 至于您提到的“最后一个月的保险”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其养老保险应该由本人自行缴纳至社保机构。因此,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了解自己的个人账户情况以及是否有未结清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对于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 请记住,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应当尊重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