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9  你好,我在饭店做服务员工作的,因个人原因我准备离开,在饭店工作了一个多月,我们没有任何合同,四号的时候我和经理说了离职的事,但她说要找上来人我才能下来,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从和她说离职那天起,满三十天是否可以离职?是否能正常拿到工资?
回答数:517
正式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到期可以自动离职。对方若是在离职之后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建议去当地的劳动局反映或者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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