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赤峰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围场分公司的员工,四月一号,店长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通知围场撤店,被百思达收购,之前没有和员工有过任何沟通。他和百思达负责人协商,有愿意继续干的,百思达可以接收海达员工,但是现在没有一个员工同意去。都决定再自己找工作,那么员工是不是可以要求海达公司给员工安置费作为补偿?正常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其中有四名员工从入职就没签过劳动合同,而且工作都不满一年,他们补偿怎么争取,是什么标准?
2021-08-04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