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长期吵架,婚后有一女5岁,协调离婚,我净身出户,什么都不要,女儿男方要抚养,本来谈好女方给500抚养费,男方变卦要800抚养费,因女儿抚养费的问题未能达成协议,现在我想要回女儿抚养权,男方父亲嗜赌成性,母亲没有工作,男方工作收入3000元,我能否要回女儿抚养权?
2024-07-12 15:58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适利益来决定。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孩子与父母的情感联系、父母的抚养能力等。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男方父亲嗜赌成性,母亲没有工作,男方本人的收入为3000元,这些因素可能对男方的抚养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而您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您有能力更好地抚养女儿,比如您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与女儿的情感联系等。 同时,您提到的性格不合和长期吵架可能也会影响法院对抚养权的判断。如果能够证明这些因素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也可能成为您争取抚养权的有力论据。 不过,抚养费的问题通常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当地的标准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如果您认为男方要求的抚养费过高,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同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