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现在离婚了,离婚五年了,没离婚之前我家的房子和地就动迁了,但是还有人口费没给,离婚时我的前任丈夫说到时发人口费的时候我的人口费给我,现在发了他又不给了,我想问我现在有没有权利要回来,离婚时没有这下证据,什么都没有,就是口头说的,
2024-08-23 04:0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通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离婚时双方并未明确提及人口费用的具体分配情况,且当时未提供有效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人口费用的归属,因此在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人口费用的情况可能较为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直接对话或者调解的方式,了解人口费用的具体分配情况,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寻求第三方帮助。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要求确认人口费用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 调查历史记录。查看有关人口费用的历史记录,如户口簿、户籍档案等,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 委托律师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为您的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并不保证能够完全解决问题,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