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4日下午来到工地,7月5日上午没有让我签合同,也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直接让我上班,给我当时配发的机器线路老化,存在漏电安全隐患,操作途中不断冒火花,几天内已将我的肚脐和腿烫伤,我多次向劳务队负责人陈平反映,未得到处理。7月19日下午3点,在具体做修补打磨工作时右脚脚面被割伤6cm,事故当天,劳务队负责人陈平经理带着爱理不理的态度没有使用任何交通工具,我自己用左脚跳去了大兴医院,医院建议住院,劳务队负责人陈平拒绝支付治疗费,我自己用生活费垫了,只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也没有打破伤风针,从7.19日受伤至今一个多月,公司也没有人进行探望,无人好好管,态度还很强硬。不知道怎么办
2021-06-0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