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亲戚在厂里给别人为了争用具,在争执过程中把对方的眼睛和耳朵的中间部位碰了一下,然后对方就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是骨折。要求赔偿7000元,但是如果是真正的导致骨折的话,怎么会连一点点的红肿都没有呢!而且这个地方骨折的话还能正常吃饭,还能嚼槟郎,所以我怀疑他这是碰瓷,如果鉴定出来他的伤是老伤或许是天生骨质疏松的话,算不算敲诈,他要不要付法律责任
2024-07-22 22:1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亲属的情况可能会涉及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 首先,如果您的亲属在争执中确实造成了对方的伤害,并且该伤害导致了骨折,那么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具体是否属于“碰瓷”或“敲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如果该骨折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或者如果该骨折与当时的行为无关,则可能不是故意制造假象以获取经济利益。 其次,对于是否属于“老伤”或是“天生骨质疏松”,这通常由医生的专业意见决定。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比如受伤的具体情况、当时的医疗记录等,可以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最后,即使最终确定为轻微伤害,也建议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以便获得公正处理。同时,如果有任何疑虑,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