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到山东莱芜财经大学工程,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愿意风险代理可以付总赔偿的百分之30 问题详情:本人是做木工支模的,跟着朋友小老板名叫李彬,一起到山东莱芜财经大学工程,在做不到二个月的某天晚上加班,由于雪后结冰非常滑,工期紧,于是小老板安排我们加班,在加班的过程中一滑从4层掉下3层,大膀子断了,当时小老板李杉和他的上司叫刘志洋一起把很安排到莱芜市中医院医了3天,在大老板安排下到了老家医院治疗,上了钢板,当时钢板的费用老板付的,现在Z年了刚板还没有取,大老板不接电话,接丁等他回去,反正推,这个大老板是翔安劳务公司的股东,法人现周红艳,情况说明,劳动关系证明,没有参加保险证名,都盖章给我了,就是家里
2025-07-19 00:10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了解您的工伤权益,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人身伤害,应尽快向医疗机构申请医疗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损失程度。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证据完整且合法有效。 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安全协议等。 尽量与雇主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和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