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年底撤出中国,我签的劳动合同是从7.1开始的,现在公司没有通知我们店铺具体什么时候关,如果我现在申请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2025-12-31 13:23您与外资公司的劳动合同从7月1日开始生效,如果您在8月份提出离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工龄和所在地区的工资标准来确定。 至于店铺是否关闭的问题,这可能取决于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公司管理层的决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店铺确实已经处于停业状态,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