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名刚入职的护士,现在在忙护士注册职业证书,可是医院要收取1千块钱注册护士证的押金,说怕你一年内辞职,请问合理吗?
2025-12-31 13:3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执业医师和护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同时,《护士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并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医院要求您缴纳1千元的押金是不合理的。如果您有离职意向,可以与医院协商,说明您的离职原因,并询问是否需要退还押金。如果医院坚持要求,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