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江夏工地干活,左手大拇指被很电锯锯了,指甲处锯了,内面骨头锯断,指纹处有一厘米未断,后来医药费用了4200,务工费说好了给17个工,5000(医生当时说最少要休息6到8周才能干活)。到11月3日才给6000,其余的不给,现在扯皮,现在可以起诉吗
2025-12-31 12:2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其次,如果无法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工资。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您的伤情严重程度、治疗过程及所需时间,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关证人证明情况。在准备诉状时,应详细列出各项事实与理由,以便于法院审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