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司关闭,总部北京,之前让签署离职资料,因不愿赔付补偿金,并未签署,现寄了个通知,调员工去济南分公司工作,但劳动合同工作地签署为石家庄,且石家庄与济南公司注册名并不相同,石家庄注册名是独立的,不是隶属关系,,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2025-11-07 04:03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当首先确认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合同或其他协议。如果存在雇佣合同或协议,则应根据这些文件中的约定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通知和调岗要求。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