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原来在单位上班,因跟老公感情不合在1999年被单位开除了,但当时我已有6年的工龄,我明年就到退休年龄了,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还可以跟原来那个工龄衔接上吗?谢谢您,再见。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并不区分入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因此,即使您在1999年被解雇并已工作了6年,您的工龄仍然是连续计算的,直到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