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在线咨询我的右手无名指因工受伤,手术后末节去掉一半,余下的部分形态异常,没有感觉,请问能不能鉴定为伤残等级。
6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上所述,您的右手无名指因工受伤,手术后末节去掉一半,余下的部分形态异常,没有感觉,应当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