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要2010年才到期,现在公司要终止合同要解除我们,怎么赔赏我们?主要公司把这个厂都卖了,也没提前告之我们,这怎么赔赏我们啊?
2025-05-27 20:5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案例中,由于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公司决定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赔偿的问题,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以下因素。 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常会参考劳动者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系数(各地规定不同)。 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在内的所有时间都应该计入工作年限。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还应该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其他损失,如未及时发放工资导致的损失等。对于这些损失,公司也需要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考虑其他可能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公司也应该尊重员工的意见和权益,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