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贺辉文于2016.11.20经茶陵县洣江乡彩红烟花厂,技术厂长马晓阳开车接贺辉文到彩红烟花厂工作,2016.11.21号上午9点钟机械爆炸,炸成重伤,当时送茶陵县医院抢救,2016.11.21号下午3点左右转到株洲市中心医院治疗,现在的问是彩红烟花厂承包商谢建波跑了,厂是法人代表黄昌林的厂,我们去找法人代表黄昌林他说他不管,我们自己己交医药费6万多,现在我们自己也搞不钱了,主要是彩红烟花厂快拆了,我爸爸也沒有跟他们用工签合同,保险也没买,马晓阳厂长也炸伤了。
2024-07-21 17:40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和您的家人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您可以向用人单位(即彩红烟花厂)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如果您认为彩红烟花厂已经破产或者无法支付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彩红烟花厂或其法定代表人黄昌林,以追回应得的赔偿金。最后,如果彩红烟花厂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等,您可以据此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要求彩红烟花厂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请注意,具体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