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5月10号就已递交辞职单了,辞职到期时间为5月31日,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迟,像这种情况我要怎样争取我的利益呢?
19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争取您的利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直接向公司提出要求,说明您的离职意向和对合同终止的期望。 提交书面申请。您可以通过邮件或信件的形式提交一份详细的离职申请书,详细描述您离开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等。 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您认为公司有未履行的义务或条件,请考虑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求助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措施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希望您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