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是二婚,我前妻和我生了两孩,离婚时一人判一个,我现妻和她前夫生了一个小孩,判给男方服养。我现在和我妻子又生了个小孩,现计划生育办说我超生四孩,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求助
2024-07-13 14:24根据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通常情况下,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会根据双方的生育史来确定。如果您和您现在的妻子在再婚前各自都有孩子,那么在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可能会被视为超生。但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政策也在不断调整。 首先,您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一些地区可能允许再婚夫妇在特定条件下生育更多的孩子。例如,如果双方在再婚前各自只有一个孩子,一些地方可能允许再婚后再生育一个孩子。 其次,如果您认为计划生育办的决定有误,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查相关政策,确定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当地的生育政策,以及是否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 最后,如果您确实被认定为超生,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在此之前,确保您已经充分了解和尝试了所有可能的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