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上临时工,开始说好了13一个小时,上了十几天吧!人事部竟然给我说12一小时,我就辞职了,这样的情况没有合同,也没有书面辞职材料,辞职后工资是按13一小时还是12呀?
2026-01-05 03:4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您的工资被降低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尝试与工厂人事部门沟通,要求他们提供一份书面辞职证明,并确认工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和指导。 请注意,如果您已经离职并申请失业救济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请务必确保所有的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影响权益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