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对方碰车我的全责,对方的车要修三天,对方提出让我陪他三天的打车出行费用,请问律师我该陪吗?
2025-03-11 09: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双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车辆需要维修3天,并且要求您支付这3天的打车费用,那么应该由对方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因为您作为事故的责任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合理的赔偿。如果您同意支付这些费用,可能会影响您的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事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