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进入常平鑫亨服装厂,进厂时有200人左右,去年年底部分承包出去。我今年二月份的工资都是鑫亨服装厂发的,三四月的工资又是老板的弟弟,也就是承包了我们这个部门的小老板发的。现在部门解散。这个厂无合同,无社保,我是拿月薪的,有厂牌和工资记录,我要求赔6个月的工资有问题吗?谢谢!
2024-10-02 16:5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常平鑫亨服装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确认与鑫亨服装厂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收集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鑫亨服装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您有权要求鑫亨服装厂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如果您已经向鑫亨服装厂提出过离职申请并得到批准,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鑫亨服装厂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已经为你提供了社会保障,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鑫亨服装厂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