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丢失与被告往来的帐务名细单,近2年了,我问他领了他多少工程款,他说了个数目,我过于信任他,因被告用欺骗手段,说我领了多少工程款(实际少领2万元),我在一审时,因我视力问题,看不清楚银行付款凭证,让法庭书记员指证证据,她说领了多少,我就信任了她…… 一审我胜诉,但法院少判了4
2024-10-07 08:01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行为的影响,并且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您应该向法院提出上诉。这将使您有机会重新审查案件,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其次,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您需要准备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这意味着您需要收集更多的书面和口头证据,以便法官能够准确地理解您的观点。 最后,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例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程序。这些程序可以帮助您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无需进行诉讼。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立场。希望以上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