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在一家高压电变电站里就职,公司签的合同是做一天休两天(连续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想请问这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是否能得到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公司能否被强行整改?谢谢
2025-10-19 13:08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般而言,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小时。 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可能采用轮班制度,即每天工作一段时间后换到下一天继续工作,以此来节省人力资源和成本。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面临较长的工作时间和较短的休息时间,这可能导致员工疲劳过度,影响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 对于您提到的“连续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的工作模式,这确实有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存在,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调整,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公司是否需要整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该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员工的权利,比如导致员工长时间处于超时工作状态,那么政府监管机构可能需要介入,对该公司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整顿。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担忧,并寻求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