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房子在燕郊,房子被泡了,是由于楼上的下水管堵了,开始返水,导致我的房子被泡,物业楼长过来后说是物业责任,让我和楼上第二天去物业理赔,因为出事当天经理不在,所以第二天去解决,今天去了物业经理给我们的答复是,这个和物业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定期疏通下水管所有跟物业无关,是楼上所有住户的责任,,物业只负责传达赔偿,如果传达了楼上所有用户不赔偿,我们只能起诉除了二楼外,以上住户我们都要起诉,我想问您这样我们怎么解决,到底起诉谁
2025-03-19 10:22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楼上住户协商解决。可以尝试直接沟通或通过社区调解等方式,向楼上住户表达您的损失,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的维修费用。 如果楼上住户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进行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楼上住户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修复漏水造成的损害,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维修费用以及可能的惩罚性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撰写诉状等,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寻求社区或居委会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并做出决策。如果您对如何处理此事感到困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其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