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让打条6.5万,还让打条(不认识的人名字,人也不在现场)别人的名字,然后让条上名字的人网银转款5万,后续1.5万至今没有给付,2个月左右借款人先后3次还款8000元,均是还给另一个人的账号上(欠条上的人至今没有见过一次面,一直不认识,也没有打电话给借款人催款,也没有找过借款人要款,)现在反而去法院起诉担保人6.5万,让还款,合法吗
2025-06-06 04:36您的情况涉及到债务纠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人在未偿还剩余款项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做法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并在保证期间届满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已经逾期未还款项,债权人应尽快采取行动。 其次,在债务纠纷中,确保证据充分且合理地支持您的主张至关重要。建议您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您的还款请求。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案件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