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合租房子,我们两人与房东协议签一年合同,现在发生的情况是那个老是带女朋友回来住,非常影响我的生活,已住三个月时间我不想和他合租了。协议第九条写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进行赔付,交纳年度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我想咨询是否是由我和他共同承担违约金,房东手里有我们一个月房租,是否能算作违约金的一部分。有能力解决问题的律师接单再谢谢
2025-03-10 04:05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首先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找到解决方案。如果您选择不继续合租,您可以考虑按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处理。 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或提前终止租赁时,双方应如何处理以及可能产生的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果因房东的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合作,那么房东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或补偿费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直接与房东沟通来了解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以达成共识。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房东手中有我们一个月的房租”,这可能是房东为了证明其对合同履行的责任而保留的部分款项。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款项可以视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但请注意,具体处理细节还应该参照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规定。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行动,请确保所有行为都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