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人合伙开了一间小画室,经营了三个月差不多,我就提出不做了要撤出来,我们经过讨论最后决定出兑画室,但她想在画室居住,直到画室兑出去,但在之后的两个月她背着我还在画室招学生,还在给学生上课,而我在今天之前并不知道,她也没有告知我,而她也并不认为自己做的不对,她有权利继续经营,现在她不同意支付我中间两个月的房费,我想了解具体措施
2024-12-04 04:18首先,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房租费用。如果您的合伙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在未征得您的同意下,您合伙人继续经营画室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可能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明您的行为被侵犯,并且可以作为支持您主张的理由之一。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