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入职,2018年11.9日公司解散离职。 同时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合同约定当月工资次月20号结算。实际一部分工资在次月25号收到,另一部分工资拖到了下个月的5号。 同时试用期9.6到10.6中9月份计算工资方式与国家工资计算公式不符,并且公司拒不支付加班费用。 本人已经转正签订劳动合同,上述各项中有哪些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2026-01-05 03:04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支付标准、加班费等。具体而言。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如果您的合同是口头形式,则需要证明双方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有效劳动关系,您可以考虑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工资支付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公司追偿。 加班费。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外进行了额外的工作(如夜班、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其工资报酬,并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其工资报酬。因此,公司应该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试用期工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的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低于转正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没有遵守这一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高于最低档工资的试用期工资。 其他合法权利。除了上述提到的权利之外,您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具体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同时,确保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