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提交辞职报告,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吗
回答数:71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在规定的30天内没有收到公司的答复或者拒绝续签合同的通知,那么您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离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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