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姐姐通过中介介绍在南京市秦淮区看中一套60平的二手房,就跟买房签了房产买卖合同。交了3万元的定金。之后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还给我们吗?现在卖房者不想退还给我们!急急急,请律师先生帮帮我,谢谢!
2024-07-09 09:2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退还定金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房产买卖合同中关于定金的条款以及您姐姐不想买的原因是否构成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情形。 首先,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定金退还的明确规定,比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退还定金,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通常定金是作为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如果买方违约,则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则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如果您姐姐不想买的原因是因为卖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比如房屋存在重大瑕疵未告知、房屋权属不清等,那么您姐姐可以基于卖方违约要求退还定金,甚至可能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是因为您姐姐单方面改变主意不想购买,且合同中没有允许退还定金的条款,那么卖方通常有权不退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与卖方协商解决,看是否能够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建议详细查看合同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法律援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