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一家日料店应聘,对方以我未满18懒得去备案而拒绝了我,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5-06-13 03: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您在未满16周岁时被要求工作是不合法的。此外,根据《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用人单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障,并遵守有关就业公平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就业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该日料店的不当行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