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漏缴员工医社保4-9月份的,且这六个月还扣员工个人缴纳社保费,要不是员工个人及时发现,单位在十月份才进行续缴,但单位没有告知员工漏缴的问题,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应得到什么赔偿?
2026-01-04 00:16首先,您需要确认单位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补缴。如果单位未能及时补缴,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和利息。 其次,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